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黄若青、范慧琍员工伉俪的捐资支持下,公司决定设立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热心服务公司的优秀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 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奖学金名额每学年全校共50名,其中,根据捐资人意愿,定向划拨16个名额给建筑公司,其余34个名额根据各公司(建筑公司除外)本科员工数进行分配。
第四条 奖学金不设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五条 除奖金外,公司将视情邀请获奖员工中的优秀员工代表,赴黄若青员工所在的力高集团参访,参加企业开放日活动并安排与力高企业高管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者必须是懂球体育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员工。
第七条 根据《懂球体育本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校级奖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第四章 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 懂球体育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评审。
第九条 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条 各公司根据申请条件,受理员工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送员工处。
第十一条 员工处复核,并进行全校公示,提交懂球体育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并确定获奖员工名单。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集团成立“懂球体育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教育基金会和员工处,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三条 员工处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将学年度评选结果报送教育基金会。
第十四条 教育基金会负责联系黄若青、范慧琍员工,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学年度评选结果报送黄若青员工备案。
第十五条 教育基金会每年根据奖学金拨付情况,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给获奖员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期十年,每年资助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奖励总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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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陈舜敏,初审:林增强,终审:陈英文